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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到濮阳中院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来源:法制濮阳编辑:马永欣 发布时间:2020-08-04 11:11:04

  7月29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刑三庭庭长付保玉一行四人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濮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井云亮主持座谈会。濮阳中院刑二庭、华龙人民法院和濮阳县人民法院刑庭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中院井云亮副院长汇报了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下一步措施。华龙区法院和濮阳县法院分别汇报了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付保玉庭长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濮阳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表示濮阳中院列出未结案件清单,详细记载每个案件的进展情况和时间节点,做到了件件心中有数。在疫情防控期间,辖区法院主动作为,采取措施,进行线上开庭,特别是华龙区法院,创造性开展工作,为了结案,在法院会见被告人期间,同时帮助律师会见被告人,采取这种特殊的方式,审结了一些案件。付保玉庭长还针对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答复,解决了实践中困惑已久的问题。付保玉庭长指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要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扫黑办各项会议要求,要坚决做好“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

  针对下一步持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付保玉庭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法院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上半年疫情耽误了我们的工作,下半年任务会更重,我们一定要完成法院承担的任务。二要聚焦“案件清结”。目前,濮阳两级法院有一些案件未结,近期还会有案件陆续起诉到法院,分散到各个法院,今年完成任务问题不大,案件要按照时间节点结案。但案件不能带着问题下判,同时,每个案件因为是过去发生的事情,必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只要不影响整个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不能纠缠细枝末节,该怎处理就怎么处理。要准确把握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界限,既不拔高、也不能降低,要事实求是,一定要保证案件质量。三要确保“黑财清底”。判决前,要让检察机关移交财产清单,权属报告及处理意见。在判决时要对涉案财产尽量查清、判清,在涉财产处理时要与执行局沟通,为执行打下良好基础。对违法所得,有被害人的,退还被害人,没有被害人的,上交国库,对于其合法财产,可以冲抵罚金,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坚决做到“黑财清底”,决不能让被告人有死灰复燃的机会。同时,法院在判决财产刑和罚金刑时,也要考虑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一定要实事求是,避免空判,造成执行困难。四要做好宣传。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同时注意,要对个案报道把好关,避免出现负面影响。下半年,各种数据、数字、总结会更多,大家要克服各种困难,一定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井云亮副院长作表态发言,他指出,濮阳两级法院将以此调研为契机,持续加快积案清结速度,加大黑财清底力度,坚决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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