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书中获悉,近日,该院审判了一起20年前的凶杀案:张某某因看见妻子与一男子搭肩行走,丈夫心中恼怒,遂持刀将该男子捅死。携妻子逃亡19年,因交通违章被核实身份,被民警抓获,获刑15年。
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显示,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0年3月6日23时许,在濮阳市被告人张某某见妻子苗某和被害人于某一起搭肩行走,心中恼怒,即上前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向于某胸部及腿部连捅数刀后逃离现场,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于某系单刃刺器刺破心脏死亡。2019年8月23日,张某某因交通违章被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拉尔大队河西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扣,核实身份后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家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认罪悔罪,符合认罪认罚条件,可对其从宽处罚,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判决书显示,落网后,张某某仍能清楚地辨认出当年杀害于某的位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故关于辩护人请求对张某某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