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馈
环卫局征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已回复] 企业 求助
繁*** 2020-07-23 17:11
领导您好:
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卖服装的。今天几个自称是环卫局的工作人员上门征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我很不解。因为我交着物业管理费呢,物业管理费包括了垃圾处理费,再说我是服装店也没什么垃圾,有一些包装袋都送给收废品的了。之前,政府出台了很多好的政策,例如,华龙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疫情还没有过去,又增加一个垃圾处理费,我觉得和有关政策矛盾。也怀疑这个垃圾处理费是不是乱收费,所以想求证一下。
官方回复
华龙区委
网友您好: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您反映的关于垃圾处理费征收是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二、问题产生原因
根据调查情况,关于垃圾处理费征收是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如下:
(一)2020年4月之前,油田区域未进行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自2019年元月油田“四供一业”移交华龙区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油田区域垃圾处理费由市征稽办委托华龙区环卫局代收,华龙区环卫局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政【2007】57号文)及《濮阳市价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濮价【2007】30号文)文件要求,对城区门店商铺依法依规征收垃圾处理费,并严格按照征收标准执行。
(二)关于物业管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区别,物业管理费是物业部门将商户的日常垃圾清扫、收集后运送到垃圾中转站所产生的费用;垃圾处理费是城市建设管理的日常垃圾从垃圾中转站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两者定义不同、用途不同、标准不同。
综上所述,您属于对政策概念解读混淆,所以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照职责,加大政策宣传、征收解释力度,加强与商户的沟通联系,争取得到广大商户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0-07-30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