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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告

来源:濮阳教育编辑:马永欣 发布时间:2020-08-06 20:34:22

  濮阳市教育局

  关于治理择校、防范招生诈骗和查处入学证件造假的通告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巩固治理择校成果、杜绝择校现象,严明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秩序,防范以招生入学实施诈骗行为,严厉查处入学证件造假,确保教育公平。现通告如下:

  一、坚决治理择校。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出台了《濮阳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公布了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及入学条件。要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纪律,只要符合条件不用找关系都能顺利入学。严禁学校擅自跨区域、跨片区招生;严禁学校擅自接收关系生、条子生等择校生。我市将继续加大治理择校力度,对择校现象实行零容忍。

  二、严防招生诈骗。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收取钱财为由帮忙入学的行为都是欺诈行为,请学生家长不要轻信传谣不符合招生条件花钱或找关系、找中介就能择校上学,严防线上线下实施诈骗活动,谨防上当受骗,扰乱招生秩序,发现涉嫌招生诈骗信息,或遇到招生中介诈骗行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活动。

  三、严查证件造假。招生期间,教育部门将联合公安、人社、自然资源、房产等相关部门对户籍、房产、社保缴纳等入学信息进行比对、核查,严查入学证件造假。对提供入学假证件者,不再享受划片入学政策,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对提供入学假证件的初中生,升入高中时将不再享受中招分配生待遇。

  四、严格责任追究。今年,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将加大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把招生入学关,对违规招生和擅自接受择校生的学校校长,实行就地免职;对利用职权关系写条子、打招呼介绍择校生和参与非法招生中介活动的公职人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招生诈骗、收受钱物、制假造假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8991700 8902166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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