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清丰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在“黄河行动”中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在古城乡及其周边乡镇群众中反映强烈,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为保护黄河支流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有效打击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古城派出所在“黄河行动”中结合实际,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采取“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将全所警力分成两班,每班分成两组,每天两组分别在辖区马颊河、潴龙河干流及其支流河域开展巡逻巡查活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制止。
7月2日6时许,该所所长魏国奇带领辅警在沿干支流巡逻巡查时,发现马颊河支流古城集河沟内有两人驾船电鱼,随将二人传唤到所。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杜某朝、程某忠如实供述了曾先后数次携带捕鱼器、电瓶、扑鱼杆等电鱼工具,驾驶自制船在马颊河支流进行电鱼的犯罪事实。7月9日,犯罪嫌疑人杜某朝、程某忠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清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因电鱼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群众纷纷表示对电鱼行为早就恨之入骨,此案的破获,赢得了民心,也为保护辖区黄河支流的生态平衡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