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濮阳县交警大队现将八月份“五大曝光”活动进行曝光,具体内容如下:
一、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1
2020年07月06日10时30分,苗某辉驾豫JA7778中型普通客车,沿濮阳县城区国庆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濮阳县城区国庆路与长庆路口处,与沿长庆路由南向北高某普驾豫J58056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苗某辉,高某普,王某芳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苗某辉驾驶机动车未让右方来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2
2020年6月25日15时15分许,在濮阳县庆祖镇庆祖派出所门口东100米(濮阳县庆后线K1+200M)处,周某奥驾驶两轮电动车后载王某威由东向西行驶时,与道路北侧头西尾东停驶的由李某涛驾驶停于此处的豫J17397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拖豫JU12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尾部相碰,造成电动自行车受损,周某奥及乘车人王某威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周某奥未达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未确保安全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濮阳县万利运输公司
濮阳县海涛运输公司
曝光原因:该企业存在违法未处理、车辆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请以上两家公司负责人立即督促车辆处理违章,并落实执行好安全管理制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终身禁驾名单
1、狄张军;身份证号:410926****01232434
2、 聂小松;身份证号:410901****0118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