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濮阳市探索实施“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截至目前,濮阳市共认定清理黄河干支流“四乱”问题659个,其中乱建31个、乱占271个、乱采37个、乱堆316个、其他4个,黄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去年9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部署要求,自去年下半年起,濮阳市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探索实施“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为推动工作开展,由市河长办牵头,市人民检察院、濮阳黄河河务局组成联络组,出台《濮阳市“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范围,市河长办、市人民检察院、濮阳黄河河务局协调联动,定期交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现三方信息充分共享。与此同时,设立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并建立联席会议、联合督办等6项制度。
今年,濮阳市持续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6月份出台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应市级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设立河道总检察长;8条河流分别设立河长 、检察长,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职能,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将公益诉讼助力河湖生态保护工作模式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管理保护水平,助推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
河长“牵手”检察长,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互促共进、协同发力,有效破解了诸多长期困扰的水生态治理难题。对于疑难河湖“四乱”问题,市河道总检察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签署了清除黄河“四乱”问题检察建议书,送至各违建业主,督促其依法依规尽早拆除,恢复原状。市、县的水利、河务、检察部门通力配合,开展联合督办,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
(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姚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