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濮阳县检察院与濮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落实“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濮阳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 服务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与会人员围绕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机制共建、工作互动、信息共享、问题共治、责任共担、双赢多赢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濮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要求该院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筑牢“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思想根基。要扎实部署推进,务求工作实效,推动“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高效运行。要注重分析总结,持续跟进监督,发挥“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治理效能,为助力濮阳县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