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晚23时许,案件侦办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一辆出租车从濮阳中原路自东向西缓缓驶来,民警遂对其拦停检查,驾驶员卢某浑身散发着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卢某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90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带其到公安医院提取血样,做进一步鉴定。
据卢某交待,当晚他去参加朋友聚会席间喝了四瓶啤酒,自己报着侥幸心理认为交警不查出租车酒驾,没想到刚驾车至中原路与马颊河路交叉口处就被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不仅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卢某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