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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热力公司内部职工都免缴暖气费?真相来了……

来源:濮阳市热力公司编辑:马永欣发布时间:2020-09-23 16:44:51

  供暖季即将到来,暖气的缴费工作也自9月1日开始,有些居民不禁发出疑问,濮阳市热力公司内部员工是否有优惠政策?甚至免交暖气费?其实并不是,市热力公司对内部职工的缴费工作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2020-2021年度家用采暖交费工作。

  01

  自行申报(9月1日至9月5日)

  以市热力公司各部、室、大队为单位,职工自行申报本人居住的房屋位置、面积(备案房产证复印件)和用暖意向,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确保每个职工申报的资料真实,杜绝弄虚作假。

  02

  复核审查(9月6日至9月10日)

  通过家访等形式对职工申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把审查资料备案存档,对于虚报的信息一经查实,当事人停发一年绩效工资,每户扣除部门当月绩效分2分。

  03

  公示(9月11日至9月13日)

  将复核审查后的职工住房情况进行公示,对于提出申请报停的职工要在其居住位置所属供热大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04

  交费(9月1日至9月30日)

  用暖职工要及时通过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微信、支付宝等渠道交纳采暖费,部门负责人收集本部门职工交费票据复印件或手机交费截屏,以备复查。逾期未交的,扣发当事人三个月绩效工资,并从工资中全额扣除住房采暖费,每户扣除部门当月绩效分2分。

  05

  停暖(10月9日至10月15日)

  各供热大队要根据营业部提供的职工停暖详单,对本区域内居住的申请停止用暖的职工住房,采取断管措施(距离不少于10cm)进行停暖,特殊情况及时向公司主管经营副经理汇报,由市热力公司拿出处理意见。

  06

  停暖稽查(11月8日至次年3月15日)

  市热力公司根据营业部提供的职工停暖详单进行复查,凡是发现供热大队弄虚作假或停暖措施不力的,每户扣除供热大队当月绩效分2分。

  供暖期间,各供热大队对本区域内采取停暖措施的职工住房进行复查,凡是被查实职工偷接偷用情况的,扣发当事人六个月绩效工资,并从工资中全额扣除住房采暖费,同时对供热大队按照居民用户稽查处理标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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