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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这8人因酒驾被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南乐县交通警察大队编辑:马永欣发布时间:2020-09-28 17:22:51

  2020年九月份醉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0年09月17日02时30分许,刘占伟驾驶豫A7H**3黑色奥迪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南乐县106国道西邵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发现刘占伟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后,刘占伟被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抽取了血样。后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刘占伟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31mg/100ml。刘占伟已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 刘占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0年09月07日21时许,孔维凯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J51X**红色奥拓轿车行驶至南乐县106国道姚庄红绿灯南200米处,被南乐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孔维凯涉嫌醉酒驾驶,随后将孔维凯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于2020年22时27分抽取孔维凯血液样本。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孔维凯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乙醇含量为157mg/100ml,孔维凯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 孔维凯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2020年09月07日22时32分,张艳广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JCA460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南乐县城关镇光明北路被民警查获,张艳广拒不配合做现场呼气酒精测试,民警将张艳广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于当日22时47分由医护人员抽取张艳广血样。2020年09月08日,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张艳广的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2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 张艳广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

  2020年09月06日22时13分,南乐县公安局民警在南乐县寺庄乡森林公园西侧县道查获寺庄乡吴家拐村民王雪涛驾驶一辆白色奔腾X40SUV汽车(车牌号:豫JMK970)涉嫌酒驾,现场对王雪涛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显示结果为94mg/100ml,2020年09月06日23时30分许,民警将王雪涛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抽取血样,血样编号是:1806625、1806671。2020年09月07日,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王雪涛的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8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 王雪涛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

  2020年09月02日21时30分许,安阳市文峰区高庄乡朱家营村村民王冲冲醉酒驾驶车牌号为豫EM**29蓝色长安牌机动车行驶至南乐县仓颉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北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法酒精检测结果为92mg/100ml。后经大名县中医医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对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成份含量为92.0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 王冲冲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六

  2020年09月01日0时许,石红飞醉酒驾驶车牌号为豫J5J**6机动车行驶至南乐县城关派出所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法酒精检测结果为159.1mg/100ml,2020年0时05分,县医院医生在南乐县城关派出门口抽取石红飞血样,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石红飞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1mg/100ml。石红飞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目前, 石红飞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七

  2020年09月01日15时54分许,蔡振禄酒后驾驶机动车车牌照为豫J922**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河南省南乐县民生路和兴乐大道十字路口被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随即民警对机动车驾驶员蔡振禄进行了现场酒精吹测,吹测结果为155mg/100ml,随即民警将该驾驶员蔡振禄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进行血液提取,后经大名县中医医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司法鉴定,蔡振禄的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149.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 蔡振禄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八

  2020年8月29日06时25分许,在南乐县元村镇王庄村向东200米,马帅凯涉嫌醉酒后驾驶豫JQ**39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与在其前方同方向行驶的刘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双方车辆及人员均移动现场,于当日08时28分马帅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对马帅凯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结论为:10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目前, 马帅凯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知法犯法是无视自己以及他人生命、没有社会责任的体现,是用侥幸心理挑战法律权威!“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能将这句话记于心、践于行。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南乐县交警大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一定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衷心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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