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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一小区内违法加工食品被举报,处理结果来了...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编辑:马永欣发布时间:2020-10-12 14:31:48

  新华街圣和雅居小区内违法食品加工

  小区内允许没有营业执照,健康证,食品加工证的食品加工经营吗?加工场地卫生环境脏乱不堪,且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对本小区居民造成严重影响。台前县新华街圣和雅居小区车库内烤鸡架,每天上午下午长达8小时的空气污染,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整治。

  回复

  台前县市场监管局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县市场监管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商家是在“台前县新华街圣和雅居小区2号楼(进小区大门正面偏左侧)车库内烤鸡架”,该店的门头牌为“岳财顺电烤鸡排”,你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店是一名残疾人夫妻在经营,我执法人员在核查时该店经营者未能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均办理了健康证明文件。

  经核查,该店(车库)面积38㎡,该店内有两台冰箱,一个电烤箱,冰箱已经清理干净,当事人称清理一下不在该车库进行经营,在外面找个店,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法经营。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我局处理意见如下:

  (一)由于该店面积小38㎡,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小经营店未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处五百元罚款。

  未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该店停止违法行为。

  (二)执法人员依法将该店生产工具(烤箱进行查封)。

  (三)责令该店尽快找好门面办理相关证照。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要求执法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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