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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这类人可申请创业奖励!你符合条件吗?

来源:濮阳早报编辑:马永欣发布时间:2020-10-14 15:05:42

  创业者注意了——

  2020年创业奖励开始申报了!11月5日截止

  10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创业奖励申报开始了。

(网络图)

  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和应提供的申报材料,按照豫人社〔2017〕7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2018年发布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执行。拟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做好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

  申报工作统一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里进行,省厅不收取纸质材料。拟申报企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点击“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操作手册”,点击“政策查询”,下载《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号)及《小微企业判定标准》。企业可按照操作手册及政策要求,在申报系统里填报材料。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13日9时至11月5日18时。联系电话:0393-6661051。

  2020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开始了

  10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获悉,为更好地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对我市创业工作的扶持、引导和示范作用,为广大创业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平台和孵化载体,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园区对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带动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19〕7号)文件规定,我市2020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网络图)

  此次申报范围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县(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经营一年以上(截止2020年8月31日)的生产加工型、农牧型、商贸物流型、高新技术和文化创意型、电子商务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基地(园区)建设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基地(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网、环保等配套齐全,基地(园区)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场地须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能稳定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公共会议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能够为入园创业孵化对象免费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创业服务;能为入园孵化对象提供财务托管、创业贷款、融资担保、专利商标申请、法律维权等事务代理服务;能为入园孵化对象提供工商、税务、社保、人员招聘等“一站式”公共政务服务,能够协助孵化对象申请各类创业扶持资金、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提供创业项目展示交流空间,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等交流活动,促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与创业项目对接;农牧型和高新技术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能够提供公共实验室(田);电子商务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能够提供公共网络、网站和微信平台的开发及托管、网站域名和存储空间代理服务;有明确具体的孵化周期和出孵计划,并建立相应的入驻和毕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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