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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启动

来源:新华网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20-09-07 16:46:04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有效解决攻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以《吉林省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攻坚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为要求,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细则》为考核标准,坚决制止和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本次执法专项行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孙铁为组长,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高青岩和督察专员顾恩大为副组长,厅机关相关处室、吉林省监测中心和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现场工作组,组长由选派的各地支队长担任,成员由各地生态环境局选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林省厅生态环境执法局。

  本次执法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蓝天保卫执法行动。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执法检查、大型燃煤锅炉达标改造“回头看”执法检查。深化工业污染执法监管,开展钢铁、水泥、工业炉窑、粮食烘干专项执法检查,工业无组织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执法检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和各种原料堆场的扬尘管控执法检查。开展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等执法检查。

  二是碧水保卫执法行动。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吉林省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吉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吉林省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关于中央办公厅作风建设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持续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达标排放、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入河排污口管理、饮用水源地管理、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清洁整治等执法检查。

  三是黑土地保卫执法行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情况执法检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控和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所整治等执法检查。

  四是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执法行动。重点聚焦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砂、工矿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专项行动从8月2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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