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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受检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徐颖发布时间:2019-10-30 17:35:06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常慧杰)近日,记者从邯郸市教育局获悉,10月28日至11月1日,邯郸市将利用5天时间,对学校食堂开展安全大检查。各县(市、区)至少随机抽查3所学校食堂(含1所民办学校)、3所幼托机构(含1所民办幼托机构),市直学校食堂必查。

  根据邯郸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提高中小学生营养和身体健康水平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市教育局还就中小学食堂安全大检查工作向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发出《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管理的法律法规。设立食堂的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每天不少于一名校(园)领导陪学生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中存在的问题。

  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范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强化学校食堂卫生、病媒防控、主副食采购、储藏、烹饪、留样、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管理,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将食堂进行委托经营的学校,应建立准入、退出机制,与经营方签订包括食品安全条款的委托经营协议,加强对经营方的监督管理。

  完善对中小学生食堂管理的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和监督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公示制度”,严格遵循公益性、非营利原则,学校食堂应根据营养食谱,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来源、价格进行公示。

  开展中小学生食堂违规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学校食堂要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学生食堂财务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严禁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严禁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严禁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严禁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严禁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严禁学校及任何形式收取经营者的租金或接受无偿服务;严禁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全面推行明厨亮灶。2019年底前,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与此同时,要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深化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推进肉蛋奶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区域内全部幼儿园、中小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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