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辛世杰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揭牌。 新华网 陈雨 摄
新华网重庆12月12日电(陈雨)12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挂牌成立。总队整合了环境保护和原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执法职责,将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据了解,总队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重大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对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稽查、监督和指导;承担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总队内设四个处、六个支队;编制89名;设党委书记、总队长1名,党委副书记、政委1名,副总队长2名,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23名。
总队前身为重庆市环保局环境污染检查管理处,成立于1980年。1985年更名为环境排污监理处。1992年增挂重庆市环境监理大队牌子。2001年更名为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2016年12月更名为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此次整合组建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总队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走深走实,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担当奋进、主动作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新贡献、展现新作为。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卫宣读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立的相关事宜。 新华网 陈雨 摄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发言。 新华网 陈雨 摄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挂牌仪式现场。 新华网 陈雨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