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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全国首个“美丽城镇”评价办法

来源:钱江晚报编辑:马永欣 发布时间:2020-05-27 16:19:00

  5月22日,记者从浙江省美丽城镇办获悉,《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日前发布,这也是全国首个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

  常山县青石镇

  嘉兴秀洲区王江泾镇

  2019年9月,浙江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作出了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锚定全省1010个小城镇,计划用3年时间打造300个省级样板,到2035年,高质量全面建成具有时代特征、现代品质、浙江特色的美丽城镇。

  《评价办法》围绕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以及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共设置55项共性指标、20项左右个性指标及满意度评价指标。其中共性指标对应美丽城镇建设的基本要求,为约束性指标;个性指标突出美丽城镇样板特色发展与增量评价,为引领性加分指标;满意度指标则是反映城镇居民对美丽城镇的满意程度。

  《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以美丽城镇发展指数为代表的综合评估体检机制,创新提出了分类型、分特色的美丽城镇综合评价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在《评价办法》的指导下,建立小城镇动态监督评价机制,每年定期发布美丽城镇发展指数。”省美丽城镇办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胡芸 通讯员 陈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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