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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夜里偷偷摸摸拆房子,竟然拆错了!

来源:华商报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20-11-20 09:22:18

  “夜里偷偷摸摸拆我的房子,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一月,至今多个政府部门均称不知情。”榆林市民张先生反映称,10月24日晚,有人拆除了他家位于航宇路市民大厦东侧2层房屋,现在只剩大门,其余均被推倒。11月17日中午,榆林市拆迁办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核实,系负责拆房的施工单位出现“误差”,也就是说拆错了。

  早前报道:拆迁补偿未谈拢房子深夜被拆,榆林市拆迁办:拆房施工单位出现“误差”

拆迁办:施工单位擅自拆除应对此负责

  11月18日下午,榆林市拆迁办副主任艾某表示,事发后他了解到,系施工单位擅自拆除,并未和有关部门确认,所以出现了错误,责任完全在施工单位。“至于房主提出的恢复建筑,我觉得有点浪费,本来这个房子就列入拆迁的范围,只能是现在各方坐下来慢慢协商,一次不行多协商几次,争取达成一致。”艾某说。

  施工方相关负责人李某表示,那天他没去现场,施工人员黑天半夜的不知道5号房子藏在里面,没有门窗很难分清。“施工那天晚上我没去,那些给我说的,既然已经拆了,错了就错了,如果我知道5号房子没有搬迁的话,我也不可能拆,我们也不知道5号没签字,二年了动也没动。”李某说,现在如果房主要求重建房子,只能走法律渠道,法院判该承担什么就承担。

  航宇路办事处武装部长许智泉表示,该项目是市上的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协商的剩下10户左右,让榆阳区来继续开展征收工作,现在还有两户人家没有签字,其余均已签字确认。协商多次但未能达成一致,下一步如果还不能协商妥的话,不排除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律的框架和许可范围内,申请强制拆除。“规划的这是一条市政道路,从2018年耽搁至今,每天去市民大厦办事人员众多,早日开通也方便市民出行。”

  施工单位曾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处罚

  榆林市拆迁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负责实施拆迁施工工作的是榆林市统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指定,经过招投标程序才确定的。

  华商报记者查询信用中国发现,2020年9月18日,榆林市发改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榆林市统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0.71万元。

  2020年8月24日,榆林市发改委组织了该项目招投标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投标人召开了行政处罚当面告知会,该公司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该公司处千分之十的罚款,合计人民币拾万贰仟元整;(102000.00元)2、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公司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的罚款5100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依法公告对该公司的上述行政处罚。

  经查明,榆林市统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参与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发电工程检修间招投标活动中,所提供的榆阳区朝阳路街道杏墕村委会办公楼及幼儿园工程业绩中将计划开工时间和计划竣工时间做了修改;榆林学院2014年实施的教职工活动中心及锅炉房改造工程由横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并非由该公司承建。两项业绩均为虚假业绩,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对此,榆林市拆迁办副主任艾某表示,榆林市统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早在2018年就中标,而榆林市发改委作出的行政处罚是2020年,所以不会产生影响。

  华商报记者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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