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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严查非法燃放、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王杰仁发布时间:2020-01-21 09:47:34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张红军王丽)为确保全市群众度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新春佳节,近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武安市、成安县、磁县、临漳县、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冀南新区等12个县(市、区)实行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的措施。

  雾霾天气给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2020年春节是邯郸市大范围禁燃烟花爆竹后迎来的首个新春佳节,据公安部门介绍,从前期工作情况看,大多数群众都能够严格遵守政府禁令,做到自觉、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但仍有一些人员置政府禁令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自1月份以来,公安部门已查处在禁燃区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18起,行政拘留17人,行政罚款1人。1月2日16时许,林坛镇路某某在家门口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冀南新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同时,由于禁燃县(市、区)范围内不再批准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有违法人员借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牟利。自2019年11月全市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部门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8起,行政拘留28人,收缴涉案烟花爆竹2300余件。1月3日,肥乡区公安局发现东漳堡镇李某在其经营的个体门市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依据法律规定,警方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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