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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替考被刑拘具有警示意义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徐颖发布时间:2019-12-30 17:06:58

  12月21日上午,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黄石某校监考人员在对一名自称“赵某”的考生进行身份核查时发现异样。近日,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赵某”真实姓名叫余某,为武汉某高校在读研究生,是替人参加考试的。目前,余某因涉嫌代替考试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考试是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防止考场作弊,确保考试公平,是必须坚守的底线。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读研究生余某替考被刑拘,显然是咎由自取,具有警示意义。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考场纪律越来

  越严,一些人开始将作弊的“主场”转向考场外,“拚爹”“萝卜招考”“钱权交易”等乱象时有发生。比如,注册会计师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国家级考试项目,都曾被曝出泄题、售卖考卷等乱象。国家考试的公信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考场内外的作弊行为,破坏了正常的考试秩序,损害了公平正义。对此,有关部门不能止于对作弊者的查处,更应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避免给不法之徒留下可乘之机。只有尽快出台考试法,对高考、各类资格考试等国家考试的命题、考试、录取等诸多事项予以全面细致的规范,减少作弊等不公平事件的发生,才能切实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邯报融媒体通讯员张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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