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9月16日电 (任重)据广元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近日,广元市纪委通报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剑阁县原国安办主任、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筹备组)组长王强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8月,王强在担任剑阁县原国安办主任、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筹备组)组长期间,到剑阁县人民医院检查工作后,违规接受该院安排的宴请和KTV等娱乐活动,花费3154元,由该院买单。2018年10月,王强违规安排剑门关高级中学校长邓某某为其预订酒宴一桌,提供泸州老窖1573白酒1瓶,供其朋友聚会,费用共计1070元,由邓某某支付。王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6月,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2.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原教导员聂天志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
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聂天志在担任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送与香烟2条(价值1500元)和现金1万元。聂天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聂天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并进行组织调整,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原副校长罗荣礼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7月,时任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罗荣礼等3人利用在山东威海参加培训之机,违规绕道前往青岛、大连旅游,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5475元。2017年6月,罗荣礼等4人利用在贵阳培训之机,违规绕道前往黄果树瀑布风景区和茅台镇旅游,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524元。2019年7月,罗荣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朝天区青林乡卫生院原院长王富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时任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卫生院院长王富勇,利用春节、五一等节日,先后4次以值班费、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2.09万元,其中,王富勇个人领取2900元。王富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王富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青川县蒿溪回族乡地坪村党委书记梁志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4月,青川县苏河乡毛坪村党支部书记王跃荣(另案处理)承揽实施蒿溪回族乡地坪村观景平台项目。为感谢梁志荣在项目承揽中提供的帮助,王跃荣送与梁志荣硬中华香烟1条和现金1200元,梁志荣予以收受并据为己有。2019年7月,梁志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