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国内 > 正文

女子租房签下“霸王条款”,想退租反遭中介责备

来源:齐鲁晚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19-09-18 16:49:54

  近日,昵称为“林深麋鹿”的壹粉于女士在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记者反映:汇鲁房产欺骗消费者,签订霸王条款,投诉无门。

图片加载失败

  据了解,于女士在8月份来济南工作,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其母亲通过汇鲁房产为女儿租房子。这家汇鲁房产位于济南市中区英雄山路264号,当时工作人员带于女士的母亲看了鲁能领秀城6区12号楼的房子。房子是六间隔断,其中一间面积在30平左右,中介要价1000元/月。于女士的母亲不了解济南房价,也没有租房经验,便定下了这间房子。于女士的母亲不识字,与物业沟通房子只签三个月,中介也承诺,三个月之后退租可以退中介费。

  中介告知于女士的母亲,他们有房东委托证明,于是,不需房东在场,双方便于8月11日签定了合同。同时,于女士的母亲支付三个月的房租(3000元),押金(1000元),中介费(500元),物业费(130元)。但合同是三页长的电子版合同,其中租房时间写的是一年。

  于女士住了一个月,发现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对比价格收费又很高。于女士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有一次门打不开了,出于恐惧报警,并找了开锁公司。中间联系中介,两个小时都未赶到现场解决,直到开锁公司帮忙开锁,反而遭到中介的责备。于女士这才想要退租,然而退租时,汇鲁房产工作人员却不予退款。

  于女士告诉记者,汇鲁房产工作人员坚持说,合同租期一年,如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两个月的违约金,而非当初跟于女士母亲承诺的三个月的租房时间,并且可退还押金。于女士这才想起中介提起的房东委托证明,并向汇鲁房产工作人员要求查看,而中介却不予提供。于女士说:“咱没租过房子,不知道中介要价这么高,连合同时间也跟说的不一样,现在想退租,却反而成了我们要赔钱。”

  9月17日下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汇鲁房产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复记者:“第一,合同是她跟我们签的合同,价格、时间他们都知道,房子他们家人看的,证明和复印件都给了。第二,我们最后协商给她退一千块钱押金。”

  律师建议:租房需谨慎,尤其是通过中介租房,需要看好房产证或者房东委托协议,而租房合同才是最好的维权工具。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