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1月4日电 (李强强)近日,四川省商务厅、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了在部分地区开展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的文件,标志着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公布首批试点单位名单
经过市(州)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成都市、绵阳市、遂宁市、眉山市、资阳市5个市级政府被确定为首批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创建单位。
出台示范创建工作指南
为依法、科学、有序推进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四川省商务厅、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创建主要目标、工作任务、验收及命名授牌等进行了明确,为试点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引。
制定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委托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起草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形成了《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创建评价指标》。该《指标》涵盖5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74项三级指标及3项示范创新指标,为示范创建提供了全面指导。
明确试点创建目标任务
各试点单位将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出经验、三年达目标”的要求,至2023年底,力争建成投资政策透明、贸易环境公平、监管能力高效、法治保障完善的“四川省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