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国内 > 正文

12·4国家宪法日 奎龙律师参与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新华网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20-12-08 19:15:16

  为迎接第七个“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由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宣传部、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重庆市万州区普法办共同举办的普法活动于12月3日在重庆市万州区和平广场拉开帷幕。

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普法宣传。(受访者 供图)

  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国富、副主任曾有为,律师李丹、张政文、付世阳组成专门的普法宣传团队前往和平广场,以现场进行宪法宣传、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的方式,积极参与此次普法宣传活动。

  尽管是在寒冷的严冬,咨询的人络绎不绝。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厌其烦地向前来咨询及观看的人群解答法律问题及分发相关普法宣传资料。不少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表示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学会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履行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法律是公民维护权利的重要武器,要学法知法守法懂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律,拒绝做法盲。

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普法宣传。(受访者 供图)

  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曾有为律师表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信仰法律的前提是要知法懂法,普法宣传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加者,应积极承担起普法宣传的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作贡献。”(唐中明)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