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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来源:人民网编辑:王杰仁发布时间:2020-12-20 19:12:54

  人民网成都12月18日电 (李强强)据凉山州纪委监委网站消息,今日,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具体如下:1.西昌市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问题整改敷衍应对的问题

  州、市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重视不够,解决群众诉求不力,整改工作相互推诿、工作拖拉、推进缓慢,造成信访反映的非法回收点长期未取缔,危险废物被非法收集贮存且未得到有效处置。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时任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文贵通报批评,给予时任西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凉山州2名处级干部、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政务处分和书面诫勉或谈话诫勉等处理;责成州生态环境局、西昌市政府向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西昌市生态环境局向西昌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昭觉县鼎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开采磷矿、弃渣乱堆乱放、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

  昭觉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溪洛渡电站淹没区磷矿资源抢救性开采为名,通过招投标向鼎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让处于溪洛渡电站淹没区之外的开采区。鼎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立项、采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行洪论证等审批手续情况下进行磷矿非法开采,并随意堆放废石,向溜筒河倾倒洞采矿渣,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昭觉县人民政府县长赫绍洪提醒谈话,给予时任昭觉县人民政府县长岳雄华谈话诫勉,给予时任昭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现任昭觉县委副书记孙子史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昭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现任昭觉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果基木沙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其他5名县处级干部、10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党纪政务处分、书面诫勉或谈话诫勉等处理;责成昭觉县政府向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支尔莫乡政府向昭觉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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