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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政协常委、提案工委主任李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人民网编辑:王杰仁发布时间:2020-09-03 10:04:53

  人民网成都9月2日电 据安岳县纪委监委官网消息,安岳县政协常委、提案工委主任李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峰简历

  李峰,男,汉族,1964年3月生,四川安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5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5月至1987年2月,在安岳县协和乡工作;

  1987年2月至1987年8月,在安岳县清流乡工作;

  1987年8月至1990年5 月,在安岳县天林乡工作;

  1990年5月至1992年8 月,在安岳县天宝乡工作;

  1992年8月至1994年5月,在安岳县兴隆镇工作;

  1994年5月至1996年1月,在安岳县天宝乡工作;1996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安岳县天宝乡政府副乡长;

  1998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安岳县鱼龙乡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乡长;

  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安岳县协和乡党委副书记;

  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任安岳县协和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2001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安岳县共和乡党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5年1月,任安岳县共和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5年1月至2005年5月,任安岳县房管局局长、党支部副书记,保留正科级待遇;

  2005年5月至2005年11月,任安岳县房管局局长、党支部副书记、兼县房改办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2005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安岳县房管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兼县房改办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任安岳县拆迁办主任,县房管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兼县房改办主任;

  2009年7月至2012年8月,任安岳县拆迁办主任、党总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县住房保障办主任;

  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任安岳县房管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县住房保障办主任,兼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安岳县房管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正科)、兼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安岳县房管局局长、党总支书记(正科)、兼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安岳县房管局干部,保留正科级待遇;

  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安岳县政协提案工委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2016年12月至今,任安岳县政协常委、提案工委主任(四级调研员)。

  政协安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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