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孙博洋)2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召开了《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宣贯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联以及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为全力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服务残疾人更加广泛、科学地参与冰雪运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GB/T 16931-2022)。
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介绍,早在1997年,我国就针对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发布了《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医学和功能分级标准》(GB/T 16931-1997)国家标准,为推动我国残疾人体育规范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徐长兴介绍说,本次发布的《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新国标,参考了国际残奥委会冬季项目分级规则,系统提出了6个项目的运动员分级要求,具体包括残疾人高山滑雪项目、残疾人单板滑雪项目、残疾人越野滑雪项目、残疾人冬季两项项目、残疾人冰球项目、轮椅冰壶项目,涉及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等不同残疾类别。新国标保障了我国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在2022年冬残奥会上“全面参赛”,今后也将为各省市开展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竞赛分级和选拔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提供指导。
他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新国标的宣贯力度,推动从事残疾人冬季运动的相关机构、分级员、裁判员在各级比赛中执行新国标,共同推动残疾人冬季运动的普及推广,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中国残联体育部副主任勇志军表示,我国出台《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对于冬残奥会和冬季运动项目的长远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支撑作用:一是有利于促进我国残疾人冬季运动规范化发展;二是有利于我国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备赛工作;三是有利于我国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培养。
他表示,下一步,中国残联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标准有效实施:一是扩大宣传。在中国残联、中国残疾人体育等网站解读《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让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体育工作者知晓、了解标准。二是做好培训工作。在残疾人体育领域培训中,将此标准作为培训内容,让运动员、分级员、裁判员以及残疾人体育业务人员掌握运用。三是加快标准应用。重点在冬季项目运动员选材、全国残疾人赛事、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中,推广实施此标准,加快标准成果转化,以此带动我国残疾人冬季运动发展,提升冬季运动水平,让更多残疾人参与冰雪运动。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一级巡视员徐建中表示,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残疾人事业标准化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目前我国残疾人事业标准化发展的总体情况,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标准化工作队伍比较充实;二是标准化体系比较完善;三是标准化工作作用比较明显。
在具体工作成效方面,徐建中介绍到,一是在组织机构方面,民政部主要依托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残疾人相关的标准化工作。
二是在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制修订方面,经过30多年的不断发展,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有167项、行业标准35项,还有团体标准数十项,一些地方也在陆续制定残疾人相关的地方标准,形成了基础标准、服务标准、产品标准和管理标准“四位一体”的标准体系。目前,167项服务和产品国家标准,涵盖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盲文与盲人服务、无障碍建设等领域。
三是在标准作用发挥方面,服务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发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为科学服务8500多万残疾人、准确实施残疾人福利救助政策提供支持;服务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制定发布《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系列标准,支持47个试点地区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服务国家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制定发布《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精神卫生福利事业发展;服务2022年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修订《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规范残疾人分级参加运动会。
他表示, 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坚持“标准制定和宣贯实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更好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
会上,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科研信息部部长黄莹就《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国家标准与原国标相比进行的调整进行了介绍。
黄莹介绍到,与原国标相比,主要调整包括:首先,鉴于2015年国际残奥委会《IPC 分级准则》以及各残疾人单项体育组织均采用“classification”(分级)一词,征求专家意见后,同意题目不再使用原标准“医学和功能分级”一词,简化修订为“分级”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标准名称更改为“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
其次,对原标准中残疾人高山滑雪和北欧滑雪项目分级标准进行修订,并增加坐姿分级标准。经过多年发展,该两个项目除分级规则发生变化外,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损伤类别也更加丰富,起草组在保持原国标基本结构的基础上,根据最新国际分级规则,对分级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单板滑雪、轮椅冰壶、残疾人冰球3个项目分别于2014年、2006年、1994年首次进入冬季残奥会大家庭。随着冬季项目运动的发展壮大,我国均已开展该3项残疾人体育赛事,为满足分级和项目发展需求,新增了残疾人单板滑雪、轮椅冰壶和残疾人冰球3个大项分级规则标准。
第四,2015年国际残奥委会《IPC 分级准则》对允许参加的损伤类别进行明确规定,对各损伤类别的评估方法也进行详细说明。本次标准修改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增加了“附录A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合格的损伤类别”和“附录B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分级评估方法”等内容,对如何执行正文的条目进行补充说明,使标准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