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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故障,造成损失谁负责?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王杰仁发布时间:2019-10-17 17:06:59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实习记者郝雨)“20天用了152吨水,结果是家门口的地下水管跑水,现在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谁来承担?”近日,家住邯郸市罗苑小区的张女士向邯报全媒体报料平台反映,上个月收到自来水公司的水费提示单,发现家里的水费与上月相比,竟涨了600多元,原因是地下管道漏水。张女士认为,地下管道在外面,又不是自己弄坏的,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费用。

  据张女士介绍,他们住在这个小区快20年了,地下的自来水管道从来没修过也没换过,上个月,自来水公司的人来抄表的时候发现,水表井里都是积水,这才知道管道漏水了。“我给自来水公司打过电话,但是他们说水费和维修费都得自己出。”张女士说,不是自己用的水,而是管道坏了跑的水,可到头来却得自己交钱,她觉得很委屈,不愿意交这笔钱。

  那么这漏水的自来水管到底应该谁来修?跑水导致的额外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呢?记者联系了市城管执法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都是以水表作为产权分界,水表及水表之前为自来水公司,水表后为用户。水表是用来收水费的,必然要归收费部门,水表前坏了产生损失是收费部门的,同样,水表后就是归用户了。这一点,在供水协议里也会有约定。经核查,张女士家漏水的管道正为水表后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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