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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区开出首例“电商”罚单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王杰仁发布时间:2019-12-18 15:23:35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王海军)近日,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违反《电子商务法》的案件。这是自2019年1月1日起该法实施以来,邯山区立案查处的第一起违反该法的案件。2019年12月,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协同网监科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定向监测发现,一名电子商务者未在某团购平台的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执法人员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网络调查取证,锁定了当事人违法事实。

  经调查了解,当事人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之规定。该店负责人称,其线下实体店内已公示相关证照,根本没有意识到作为电子商务者,必须在网络平台上公示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当事人限期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元。案发后,该当事人及时在平台公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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