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杨溪)日前,邯郸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邯郸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若干措施》,明确了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的职业荣誉、社会优待、生活待遇、财政预算4个方面和表彰奖励、走访慰问、随迁落户、子女教育、参观出行、经济待遇、住房待遇等11项保障措施。这是邯郸市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对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予以系统明确,对加快推进邯郸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职业荣誉保障方面,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邯郸市建立具有消防救援特点的表彰奖励制度。
在社会优待保障方面,允许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已成立的集体户落户,允许调动人员户口随迁。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同等政策优待。消防救援人员在家属随调方面保持原有优待政策,优先为其家属安排工作。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参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享受有关照顾政策,保持改制前优待政策平移。在邯郸任职满3年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10%分值降分录取。在机场、车站、医院、银行等单位对外办事窗口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字样标识,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确保消防救援人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凭有效工作证件优先购票、挂号、通行。消防救援人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参观游览博物馆、展览馆和旅游景区、景点,凭有效工作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在生活待遇保障方面,自2019年起,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精神文明奖评比范畴,并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对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绩效考评,涉及相关奖项及各类补贴按有关消防救援政策规定落实,财政分级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保障,切实解决消防救援人员周转用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