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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交通事故身亡同饮者也得赔偿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王杰仁发布时间:2020-01-12 19:36:37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王伟利)不久前,几位乡亲在一起饮酒后,其中一人遇车祸身亡,经法院调解,同饮者也都进行了赔偿。

  2019年5月20日中午,张某军和郭某元等五人在一酒店一起吃饭并饮酒。饭后,张某军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行驶中一辆同行的半挂牵引车把他撞倒在地,并卷带数米远,造成张某军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军当天系醉酒后驾驶,半挂车司机和张某军负事故同等责任,后张某军的亲属从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部分赔偿款。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张某军的亲属要求当天同饮者也做出相应赔偿,在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未能成功的情况下,同年11月,张某军的亲属作为原告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武安市人民法院阳邑法庭受理该案后,起初,四被告避而不见,甚至有一被告明明在家却拒不开门,经过多次努力,办案人员终于敲开了这名被告的门。虽然工作迈开了第一步,但考虑到原被告乡里乡亲,有的还是张某军本家亲戚,为了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阳邑法庭的法官和干警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同时,邀请当地村委会和村上有名望的人共同解决问题,最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如下:由组织者郭某元承担较大的责任,同桌饮酒者中三个人承担较小的责任,其中一人鉴于经济条件较差,还是一个光棍儿,原告自愿放弃对其的诉讼请求。

  办案法官特别提醒:随着春节临近,亲朋好友之间聚会随之增多,免不了一些饮酒聚餐,当然日常也应提高认识,酒桌上,量力而为才是最明智的做法,宾客之间敬酒本身没有什么危害,但过量饮酒、劝人饮酒的行为都可能暗藏着危险,一旦发生意外,酒友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作为共同饮酒者,根据过错程度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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