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邯郸讯(王岚)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通过补充耕地数量、粮食产能、水田规模三项指标对建设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充,实现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目标,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邯郸市补充耕地指标市级统筹调剂管理暂行办法》(邯政办字[2020]23号)。
暂行办法对补充耕地指标市级统筹调剂的原则、价格和收益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市本级财政投资重大民生、公益性、基础设施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支撑产业项目,以十等地每亩11万元为基数;其他建设项目,以十等地每亩14万元为基数;粮食产能每亩每增加一百公斤,调剂价格增加1万元;占用水田的,调剂价格每亩增加5万元。
暂行办法规定各县(市、区)补充耕地指标除满足省、市统筹调剂指标及自身需要后仍有剩余的,可以通过市调剂平台在市域内转让,价格按照双方协商确定。
暂行办法明确补充耕地指标收益主要用于耕地开垦、保护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暂行办法的出台,改进了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了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工作,降低了重大民生、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和战略支撑产业项目用地成本,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