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化路小学为迎接学生正在做准备。程瑞红摄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李辉)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邯郸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做好公办小学招生工作
公办小学招生对象: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报名招生流程:
统一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0日,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报名资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等)到服务区片内学校报名。
审验资料:6月25日至7月15日,学校接受报名,登记造册,审核相关资料,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审验备案:7月10日至7月20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验资料,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复审和调剂,确定各学校录取名单。
办理入学手续:7月底前,由学校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公办初中“三对口”
公办初中原则上按照“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证对口”“三对口”进行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个别达不到“三对口”标准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考虑安排,接收学校要无条件按片内生录取。原则上,2019年8月31日以后户口迁移、住址变更的,按2019年8月31日以前的户口所在地、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升入初中学习。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三区的区属初中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根据招生流程,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分配名单:6月25日至7月10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数量、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制定主城区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和区属初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方案”和“新生花名册”;7月11日至月底,初中学校印发预录通知书,由小学毕业生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委托毕业小学通知学生家长按时到初中学校提交审验资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等)。
经初中学校核验相关资料确认后,由初中学校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对有异议的学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学校实际进行调配。届时,监护人带适龄子女和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初中学校报到,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民办学校有安排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的办法,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由市教育局直属的4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育华中学、锦玉中学、凌云中学和翰光中学,其招生入学工作由邯郸市教育局组织实施。4所初中附属小学的在籍在册学生以自愿选择为前提,有意愿到该校初中就读的,小学直升初中。直升后空余招生计划的50%面向主城区5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冀南新区),招生计划的50%面向其他县(市、区)。
除市直及主城区5区外其他15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审批部门)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和所有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小学,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招生服务范围为审批地县(市、区)所属区域,每所学校是否面向其他县(市、区)招生、区域内和区域外招生比例等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冀南新区5区区属民办初中招生办法可参照市直4所民办初中办法执行,也可参照其他县(市、区)由学校主管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区域内、区域外招生比例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备案。
民办招生录取有比例
今年“小升初”将严格规范招生方式,民办学校要在6月10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向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招生计划(包括非起始年级的空余学位)、招生方案,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6月25日至7月10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全市统一招生平台报名。报名时,本着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有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均可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不可多重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7月11日至7月20日,是招生录取阶段,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予以全部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除按招生计划数随机产生外,同时也派位出部分预补录学生名单,以备随机派位放弃就读的名额即时补录使用。
7月20日至7月2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7月底前为补录阶段。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随机派位方式产生预补录学生名单前后顺序依次补录到位,原则上只进行一次补录。
对于未录取学生,7月底前,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今年招生中,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以集团校、联盟校等形式开展的合作办学予以严格规范,对违规共用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等行为坚决予以限期整改,为深化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