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邯郸讯(记者王金玲 通讯员娄立新)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各地2020年1-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峰峰矿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全国前十县,位居第十位。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有污必查、违法必究,先后开展了零点夜查、“双随机”、碧水执法、VOCs专项执法等环境执法。特别是面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封城封村、交通不便的不利局面,充分借助科技力量,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成立了重点行业、扬尘、在线监控、无人机等四大检查组,开展精准执法查处,严厉打击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1-4月份,峰峰矿区环境行政处罚137件,罚款金额1337.7348万元,其中,按日计罚9件,罚款金额394.5万元;查封扣押1件,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有效促进了全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