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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就能“赚钱”?永年一男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抓获

来源:中原新闻网编辑:王杰仁发布时间:2020-07-08 16:19:12

  中原新闻网邯郸讯(张红军 王晓国)日常生活中我们听过租房的、租车的,甚至是租对象的,但是你有听过租微信号的吗?近日,永年警方在侦办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嫌疑人所使用的微信号并非本人。民警根据线索迅速侦查,发现该微信号主人是永年区的韩某。韩某以每次40元的价格把自己的微信号先后四次出租供嫌疑人使用,共获利160元,最终,韩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逮捕。

  原来,韩某听同学说,出租微信能“赚钱”,没有工作的韩某便想着赚点“外快”,随后经人介绍,加入了一个微信群,对方表示只需登陆微信电脑端加群发广告,不会打扰到韩某的日常使用。韩某心想,只将微信租出去就有钱赚,而自己也不用做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便同意对方租用自己的微信。此后,韩某在手机上看到对方在PC端登录,更换了头像和昵称,疯狂建群添加好友,并发布刷单兼职等信息。几天后,韩某的微信号因被多人投诉涉嫌有诈骗行为被永久限制登录,其微信号导致受害人被骗8万余元。

  目前,韩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应增强个人安全保护意识,不要将自己微信、QQ号、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防止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不仅给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自己也终将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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