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闻网邯郸讯(曹宏伟)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大多都很自律,清楚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可偏偏有人视法律为儿戏,竟然以身试法。
12月6日凌晨2时20分左右,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光明大街与联纺路交叉口东50米开展酒驾醉驾治理时,一辆车牌号为冀DT***9的出租车缓缓驶来,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驾驶人喝了酒。
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就在他下车的一瞬间,民警就闻到了浓浓的酒气。面对民警的盘问,男子先是说没有喝酒,随后又说是头天中午喝的,晚上23时才出来营运,一直到现在。在询问过程中,男子一直强调自己是头一天中午喝的酒,如果不是中午喝的,怎敢拉乘客呢?而且刚刚下了一个乘客!一名喝了酒的出租车司机拉着乘客到处跑,真是让人捏了一把汗。
民警用测管对驾驶人进行准确酒精数值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34.7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出租车驾驶人李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一时贪杯,丢了饭碗,驾驶人李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