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节,各类聚会蜂拥而至,喝点啤酒撸个串舒服又开心。但是,交巡警提醒您:拿起酒杯就请放下车钥匙,切忌酒后开车。
2021年6月12日晚21时30分许,邯山二大队机动一中队中队长马力军带领中队民警在邯磁路与学院北路交叉口南200米处开展酒驾醉酒专项整治。这时,由北向南驶来一辆黑色小型轿车,临近查处点时,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快检,显示检测到酒精。民警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民警询问得知,该驾驶员洪某某,福建人。当民警问其喝了多少酒,驾驶员洪某某声称他在赵都新城小区附近某饭店只喝了两瓶啤酒,没喝醉,开车没事。于是自作主张驱车上路,却不料在回单位宿舍的路上还是被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告知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告诫其不要有侥幸心理,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遵守法规,珍爱生命。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洪某某检测显示数值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洪某某将面临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冯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