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9时30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一中队民警李雪飞、孙邯辰正在浴新大街与陵园路交通岗口执勤。这时民警远远看见一辆红色北京牌新能源小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而来。透过车窗玻璃,民警发现该车内竟然塞满了成箱成箱的货物,遂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着车窗玻璃降下和车侧门打开,民警发现该电动汽车除了主驾驶外,副驾驶座位和中间座椅以及后备箱处全部摞满了一箱箱邢台市内丘县出产的苹果,塞得小车满满当当,没有一点多余空间。
经查问得知,驾驶人林某是丛台区人,今天他驾驶汽车专程从邢台某地批发苹果,送往市内某单位过中秋节用的。驾驶人林某为图方便和节省费用,使用电动汽车用来载货和送货,却把如此载货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抛诸脑后。
民警对驾驶人用电动汽车载货送货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决定对其违法载货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找来货运车辆将货物拉走。
客车与货车功能各不相同,如果在车内存放大量货物,极易导致汽车的行驶稳定性受到影响,途中发生紧急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另外在客车内装有大量货物,会对驾驶员的后视线和侧视线造成干扰,严重影响驾驶人的正常操作驾驶。(于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