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上20时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机动二中队在邯磁路与学院北路交口附近开展夜间盘查工作时,民警忽然发现一辆装有长条状货物的蓝色跃进轻型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而来,车辆尾部下垂,货物摇摇欲坠!遂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辆后侧车箱尾部车帮已经打开垂了下来,把车尾的号牌完全遮挡住。车箱里装的全部都是五六米长的钢管,延伸到车后面两米多,数量大约有两三百根,并且货物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行驶过程中颤颤悠悠非常危险。
经询问,车辆驾驶人李某是广平县人,趁着夜色准备往某工地上送钢管,却没想到这样违规载货的违法性。民警明确告知驾驶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故意遮挡号牌和未按规定载货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决定对驾驶人李某处以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邯郸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于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