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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暖曦一审宣判:刘暖曦具有明显过错,赔偿69.6万

来源:来源:@城阳区法院编辑:健翁发布时间:2022-01-10 09:55:36

  @城阳区法院 消息,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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