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沁水县法院向当事人开具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虽是一张小小的纸,既能避免隐私外泄,又能证明婚姻状况。8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一创新举措。
目前,我国夫妻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一种是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由法院发出调解书或判决书。
通过法院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只能使用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不仅页数多,还含有大量个人隐私,如感情如何破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等问题。
《离婚证明书》大小与离婚证相仿,红色封面,证明书中记载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以及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以及过程等细节。其功能相当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在证明婚姻状况时等同于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离婚证明书》背面,写着一段法官寄语:“牵手是情,放手也是爱;从过去转身,才能看得开、放得下;希望双方用心经营与父母、子女的关系;尽为人父母的教育、抚养、关爱责任;以大度的心态迎接属于你的幸福”。
据悉,办理离婚证明书的手续简单,当事人只需凭生效裁判文书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即可领取。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