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好“双重难题”,长治市结合自身实际找差距,本着“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原则,创新实施“顾问指导、短期兼职、结对帮扶、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多渠道柔性引才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灵活开展柔性引才工作。《办法》规定,柔性引才扶持奖励,以项目为主体,按照业绩成果优先原则,以取得的实际成效为主要衡量标准,按照引才方式、人才类别,分层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扶持。
为有效缓解本地高端研发人才短缺、企业创新和攻关能力不足等问题,长治市鼓励企业到市域外经济发达、技术先进、人才聚集等地区,建立隶属于本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就地吸纳科技创新人才和高端技术资源,拓宽引才思路,打造“人才飞地”,助推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规定,企业在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工作,给予建站单位最高100万元的建站支持;实现成果转化的,最高给予100万元转化扶持奖励资金。特别是明确研发机构全职引进的人才,比照享受长治市现有人才引进政策;对开展柔性引才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也享受相应支持奖励政策。
针对以往人才评定评价分类不明确与开放评价、长效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的现状,长治市创新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聘请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评定资格的权威专家学者组建“评审认定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实行“一企一策、一人一评”,真正实现柔性引才精准、专业、便捷。《办法》规定,柔性引才评审程序分为组织申报、初步评审、专业评审、会议议定、政策兑现5个环节,评审认定委员会结合项目可行性、发展前景、人才潜力等,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并就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提出建议,确保评审工作精细化、专业化,达到精准引才的目的。(记者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