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3111082 3047798688@qq.com
首页 > 中原 > 正文

大同推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换医院治疗不用再重复拍片

来源:山西晚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19-11-26 10:31:12

大同推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换医院治疗不用再重复拍片
  山西晚报记者近日从大同市卫健委采访获悉:为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患者就医费用,简化就医环节,大同市全面推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首批23家医疗机构开展普通DR片、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磁共振成像(MRI)等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互认有效期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这23家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分别为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市五医院、同煤集团总医院、大同大学附属医院、市六医院、市中医医院、同煤集团三医院、同煤集团结核病防治院(肿瘤医院)、云冈区医疗集团、新荣区医疗集团、云州区医疗集团、灵丘县医疗集团、广灵县医疗集团、天镇县医疗集团、浑源县医疗集团、左云县医疗集团、阳高县医疗集团、大同新建康医院、大同瑞慈康复医院和大同美中嘉和肿瘤医院。

  首批影像互认项目为:普通DR片包括胸部正侧位、腕关节正侧位、膝关节正侧位、颈椎正侧位、腰椎正侧位;CT包括头颅平扫、胸部平扫和椎间盘平扫;MRI(15T及以上)包括头颅MRI平扫、颈椎平扫、腰椎平扫。

  大同市卫健委要求,对外院检查结果的认可必须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此外,当遇到因病情变化,已有检验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等情形,可以不受互认限制。(记者 郭斌)

©2018中原新闻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