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一川实习生张阳通讯员王霞
把自己的银行卡租给别人,一个月给你400元;如果卖一张银行卡,给你800-1000元;如果开通网银的或者开通U盾的银行卡,甚至可以给你更高的价格。遇到这样“躺盈”的好事儿,你会心动吗?
近日,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接连抓获十余名为电信诈骗售卖个人银行卡成为电信诈骗“帮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目前,这十余名犯罪分子已被东风路分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据悉,这十余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在这种高价的诱惑下,抱着“自己个人没参与就不是犯罪”的侥幸心理,将个人银行卡卖给或租借给了不法分子。这也给那些售卖、租借自己银行卡信息的人提了个醒,切莫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应妥善保管好自身的银行卡和银行卡信息。
东风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办案民警杨靖告诉记者,个别群众法律意识薄弱,办理银行卡或是将个人废弃的银行卡,随意出售给不法分子,将产生恶劣的影响。据介绍,这些银行卡销售到诈骗团伙手中,不仅严重影响了信用卡管理秩序,还为诈骗团伙提供了作案工具,他们也变相沦为了诈骗犯罪的“帮凶”。在大多数非接触性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转账、提现,从而逃避警方追捕。
民警提醒,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收售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等问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