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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槐荫公安成功破获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来源:济南发布厅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19-12-17 18:09:23

  虚开发票提高生产成本,降低实际利润,从而达到减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是一些不法分子滥用的手段。近日,济南槐荫公安分局就成功破获了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总涉及虚开发票金额高达13亿元,其犯罪嫌疑人从中获利近亿元。

  “今年的9月25日,我们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移交的案件线索,称有一名叫李某奥的男子,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成立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槐荫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二中队民警邱军说,在得到消息后,他们立即组织经侦大队的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此案开展侦查。

  通过工作,民警锁定了詹某超为主要的犯罪嫌疑人(男,26岁,广东省潮州市饶平人)的主要活动范围及其虚开发票的具体地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们专案民警在市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于10月17日晚上19时,在詹某超的居住地一举将其抓获归案。”据邱军说,民警当场查获了涉案打印发票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2台,空壳公司公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税控盘、营业执照等60余套。

  “经审查我们得知,这个犯罪团伙首先是以介绍大学生兼职为名,诱骗大学生到税务局进行视频验证成立空壳公司。”邱军表示,这些受骗的大学生基本都不知道自己已被注册了公司。“之后,该犯罪团伙又诱骗了一些人来为其代领空白发票,等到空白发票领出后,就将公司的税控盘、营业执照、财务章、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及公章交给李某奥。”

  邱军介绍说,犯罪嫌疑人李某奥会将各公司的税控盘、营业执照等相关“硬件”以2000元一套的价格卖给上线詹某超,从中获利,每套约盈利1500元。最终,再由詹某超对外虚开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从中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詹某超对其伙同李某奥等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10余亿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警方初步判断,詹某超已从中获利近亿元。

  “我们专案民警在对詹某超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开展调查的同时,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移交的另一起关于老黑(化名)、马某等人涉嫌虚开发票的案件开展调查工作。”邱军说,通过侦查,他们又确定了以苏某航(化名“老黑”,男,23岁,山东泰安新泰人)为首,刘某奇(男,20岁,山东德州临邑人)、马某(男,19岁,山东济宁泗水人)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上述三人共虚开发票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

  自10月17日晚抓捕詹某的行动结束后,专案民警连续作战,于10月18日凌晨两点左右,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奇、马某、苏某航(“老黑”)也抓获归案,经审查,三名嫌疑人对其虚开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航、刘某奇、马某、詹某超涉嫌虚开发票罪,已被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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