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讯 12月20日,记者从晋中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了解到,一起因电动三轮车下高架桥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三轮车受损严重,驾驶人冷某受伤。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规定车道通行,严禁进入快速路及高架桥骑行,切不可心存侥幸酿成大祸。
城市高架林立,开车出行越来越方便。然而,不少非机动车为了少过红绿灯,也经常驶上高架桥和城市快速路,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到公共交通安全。今年12月15日,晋中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榆次区汇通北路高架桥下桥处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请迅速出警。经当日值班民警现场勘察、询问调查了解及调取路口监控视频,事故经过基本还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冷某在汇通北路高架桥上由南往北行驶,行至高架桥下桥处时突然右转弯,此时高架桥下张某正驾驶机动车由南往北正常行驶,由于存在视觉盲区,张某并未看到高架桥下右转弯的冷某,待张某发现时已刹车不及,重重地撞向了三轮车的车头,三轮车驾驶人冷某也被甩出车外,车辆受损严重,驾驶人冷某受伤。 (白续宏 范舒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