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与某企业仲裁、纠纷案件在北京二中院和解之后,12月24日下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王思聪发布的三条限制消费令已撤销。据了解,2019年10月23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互娱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三件执行案。
12月24日,上述三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向静安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三件案件的执行申请,并解除对熊猫互娱公司相关人员的限制措施及其他强制措施。静安法院将依法对涉及熊猫互娱公司的三件执行案件作终结执行,并解除对被执行人熊猫互娱公司相关人员的限制高消费措施。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4日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已在二中院和解解决。该案经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已于2019年12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已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
据澎湃新闻报道,此前,王思聪在京沪两地接连收到限制消费令。10月12日,王思聪被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于11月20日被发现已取消。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11月21日,王思聪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发布3条限制消费令。目前,相关限制消费令已经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