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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吕梁空气质量在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排名第1

来源:山西日报编辑:郭晨霞发布时间:2019-12-30 11:11:28

  山西日报讯(记者赵峻青 燕中兴)12月28日,记者获悉,继2018年空气质量跃居汾渭平原11城市第一以后,吕梁今年继续保持第一。
  今年1-11月份,吕梁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5.33,同比降幅2.2%,全省排名第三;优良天数253天,全省排名第二;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同比降幅13.6%,全省排名第一。空气质量在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排名第一。
  从“文件治污”到“依法治污”,是吕梁蓝天碧水保卫战的一个重要转折。2017年底,该市率先出台了《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之后又陆续出台了《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依法治污跟依纪治污、工程治污、科技治污、源头治污、系统治污一体推进,“人防、技防、联防”综合施策,形成了良好的政治氛围、法律氛围和工作氛围。
  今年该市投资近100亿元,建设工业污染防治、清洁取暖、扬尘治理、污水设施建设等100余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此外,吕梁市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近几年来,全市森林覆盖率每年以1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现已达到33.2%,位居全省第二。在2019年中国国际生态竞争力峰会上被评为“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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