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忻州市委、市政府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规范该市矿山企业的采矿行为,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程。该市先后印发了《忻州市创建绿色矿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忻州市绿色矿山创建标准(试行)》《忻州市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提纲》《忻州市绿色矿山验收评分标准》等文件,让绿色矿山建设有章可循。在绿色矿山建设的同时,忻州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从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禁止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及以各种工程名义动用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生态环境;全面制定地质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拟定年度实施计划等矿业权管理方面加大监督力度,规范采矿行为,为绿色矿山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市的河曲县、保德县、宁武县、原平市、繁峙县、五台县、忻府区、静乐县等8个县(市、区)已有13家矿山企业通过市级终验达标。已通过市级验收的企业,累计完成土地复垦8037公顷,绿化面积912公顷,种植松树、柏树等10余万株,栽植灌木300余万株。(记者 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