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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计划用水将被征收“加价水费”

来源:济南日报编辑:胡浩亮发布时间:2020-01-20 10:40:18

  各用水单位:为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管理,提高我市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已编制完成,并于1月20日下发,也可登录市城乡水务局网站“济南节水”板块进行查询。如有异议,请于2月15日前到济南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奥体中路5111号1525室)书面反映。逾期不反映的,将视同认可,并由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按季考核,超定额(计划)用水将按规定征收加价水费。

  特此公告。

  济南市节约用水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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